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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82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合作方按持

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我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16,562 万元,

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年利率 6%。

     2、上述财务资助在我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进展情况概述

     (一)简述

     我司为支持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拟与相关项目公司其

他股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

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1
《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合肥金中是我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 49%,为满足合肥金中开发

建设需要,各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按持股比例向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 16,562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年利率 6%。

    (三)审议情况

    我司曾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项目公司提供财务助额度的议案》,同意我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 150,000 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

30,000 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总额度

131,706.58 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总额度

148,268.58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前述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条件,未

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及单个被资助对象资助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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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 12 号二号厂房 2

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

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我司

持有 49%股权。

      经营情况:合肥金中正在对合肥市【蜀山区 SS202120 号】地块

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

      合肥金中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审计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 年度/2021 年       5,000         1.25      4,998.75              0            -1.25

1-12 月

2022 年 1 月 31 日   72,423.89   67,496.59       4,927.3              0        -71.45

/2022 年 1 月

      合肥金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披露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合肥金中无其他财务资助。

     三、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7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 年 10 月 19 日


                                                                                           3
    法定代表人:张晓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汽车配件、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

联方,本次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借款方: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借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与期限: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16,562 万元,期限 1 年。

    利率与利息:借款年利率 6%。

    五、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合肥金中的经营管理,积极跟

踪合肥金中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合肥金中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合肥金中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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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合肥金中所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296,596.68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398%;

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

858,308.94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264 %;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438,287.75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134 %。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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