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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合肥金中京

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中”)49%股权,为支持合

肥金中开发建设,我司拟与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合肥

金中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73,500 万元,期

限不超过 1 年,年利率 6%。

     2、我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简述




                                                                              1
    我司为支持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拟与相关项目公司其

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

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我司持有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

中”)49%股权,为支持合肥金中开发建设,我司拟与其他股东方按持

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提供财务资助

金额为 73,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年利率 6%。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李新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 12 号二号厂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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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

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我司

持有 49%股权。

     股权结构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1%                                  49%




                      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经营情况:合肥金中正在对合肥市【蜀山区 SS202120 号】地块

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

     合肥金中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审计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
2021 年度/2021 年       5,000        1.25    4,998.75   0    -1.25

1-12 月

2022 年 1 月 31 日   72,423.89   67,496.59    4,927.3   0   -71.45

/2022 年 1 月

      合肥金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我司在上一年度没有对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情况

     名称: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7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 年 10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张晓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汽车配件、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

联方,本次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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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合肥金中的经营管理,积极

跟踪合肥金中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合肥金中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合肥金中房地

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合肥金中所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本次对合肥金中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

合肥金中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合肥金中

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中交地产在合肥金中派驻管理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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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

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299,399.24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399%;

其 中 我 司对 有股权 关 系 的房 地产项 目 公 司提 供股东 借 款 余额 为

858,387.09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263 %;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441,012.15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135 %。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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