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2019-05-1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主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3)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
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勤胜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阳市合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东阳市
恒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也更便于
员工持股管理,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监事(签字):
厉国平 金龙华 聂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