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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3-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2、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张淼洪                    张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