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4-0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祝方猛先生、徐新良先生、金旻先生、何春先生、汤二庆先生、周
玉旺先生和张进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个人履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关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
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祝方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长;同意聘任徐新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旻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何春先
生和汤二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玉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
进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陈凌 张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