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20-11-3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普洛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药业”或“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普洛药业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6号)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向控股股东定 向
发 行 31,654,182 股 股 份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1,654,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持 有 限 售 股 本次解除限 冻结的股份
售股数占公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数量(股) 售股份数量 数量(股)
司总股本的
(股)
比例
1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1,654,182 31,654,182 2.69% 0
合计 31,654,182 31,654,182 2.69% 0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1
增加数量 减少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31,779,003 2.70 - 31,654,182 124,821 0.01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4,821 - - - 124,821 -
首发后限售股 31,654,182 2.69 - 31,654,182 - -
二、无限售条
1,146,744,489 97.30 31,654,182 1,178,398,671 99.99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178,523,492 100.00 - 1,178,523,492 100.00
四、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在实施非公开发行时承诺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此次认购的普洛药业股
票自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企业自本次发行定价
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企业关联方(包括本企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上述情形;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企业亦不减持发行人股份,并确保本企业关联方(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亦不减持发行人股份;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
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对象已履行前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
保等情况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情形。
六、控股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的说明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暂无计划
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解除限售的流通股,并承诺
:如计划未来减持所持普洛药业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普洛药业本次限
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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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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