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2021-03-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

                        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4 号-上市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针对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新
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纳”)、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园林古
典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横店商贸”)和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是因为: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
产经营需要、市场供求,很难准确预计,因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
情况存在一定差异:(1)2020年度,公司向浙江新纳采购原料药121.91万元,
与预计金额差异-39.05%,由于受疫情影响,客户需求减少。(2)公司向横店商
贸采购媒和生物质燃料358.78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26.02%,主要原因是价格下
跌且采购量未达到预期。(3)公司2020年与建筑公司和园林公司的关联交易与
预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工程量未达到预期。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差异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在以后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中应审慎预计,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陈凌                     张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