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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关于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3-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张爱珠               陈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