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公 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内控程序健全,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在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进行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张爱珠 陈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