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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03-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1)第 000113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1)第 000113 号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药业”)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普洛

药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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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普洛药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左伟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征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