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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
则,勤勉履职,认真监督,积极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充分发挥
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届监事会共 3 人,在本报告期内,积极列席参加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
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监督和审查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和
程序。2020 年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其中现场会议 3 次,通讯表决会议 3
次,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下属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基金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
    (3)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决
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9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会议决议公告
刊登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报告期内发表的书面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
    (1)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2)对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情况发表意见;(3)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4)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5)对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三、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的决策程序、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
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
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定期
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
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
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交
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未发现内幕交
易情况。现存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必须的,交易中体
现了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都是有益的。
    (5)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要求,能够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
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
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
   四、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强
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