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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关于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之独立意见2021-03-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之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
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则、方式、时间间隔、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审
批程序等,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要求,并
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张爱珠                  陈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