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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2022-03-1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

                     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4 号-上市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针对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浙江东
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以及公司参股公司昌邑华普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华普”)和亿帆优胜美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亿帆优胜美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专
项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现有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额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市场供求,很难准确预计,因此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
于生产经营需要、市场供求,很难准确预计,因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
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1)公司2021年向昌邑华普采购产品实际发生额
17,790.26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34.11%,是由于2021年沙坦联苯采购价格下降,
实际采购额随之下降;(2)公司2021年与亿帆优胜美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
预计金额差异-53.76%,是由于预算时注射用头孢他啶是通过亿帆优胜美特销售,
有预计销售收入,而目前由巨泰直接销售,因此发生额减少,只有研发服务费。
(3)公司与建设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24.63%,是由于施工
工程延期。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差异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在以后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中应审慎预计,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8 日
独立董事(签署):


 张爱珠              陈凌   钱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