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2-26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4 月 6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衢化支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衢化 2022 人高保 020 号),约定公司自 2022 年 4
月 6 日至 2024 年 4 月 6 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
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
阳支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保字 049 号)和
相应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承字 0349 号),
由公司为康裕制药 1,13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
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
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120220018886),约定
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010120220011739)借款期限
的 12 个月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康裕制药提供人民币 4,3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拟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1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22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2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浙江普洛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13,90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5,430 24,377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持
法定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 股比例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代表人 (万元)
(%)
散剂、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颗粒剂生产;分支机
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柯城区东港一路 51 号从事硬胶囊剂(青
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片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颗
浙江巨泰 衢州市柯城
1997 年 3 粒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青霉素类、头孢
药业有限 100 区新新街道 郑晓琴 12,859.34
月 19 日 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生产(凭有效《药品生产许
公司 彩虹路 4 号
可证》经营); 机电设备(不含汽车)、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
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外用)、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
原料药(乌苯美司、氧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
盐酸头孢他美酯、泛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橼酸二
浙江普洛 浙江省东阳 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利嗪、甲磺酸左氧氟
1995 年 8
康裕制药 91.56 市横店江南 马向红 8,375 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他汀)、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麻黄
月8日
有限公司 路 333 号 碱、盐酸伪麻黄碱),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构经
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
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
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药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器设备租
赁;房产租赁;普通货物运输。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38,665.53 14,969.69 23,695.85 30,609.66 2,733.65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86,985.65 63,342.74 123,642.91 99,064.44 20,624.48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衢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
付款项之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6 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主
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
约定;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1,130 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商
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4,3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
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务人和担保人本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
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310,226 万元,
占公司 最近 一期 经审计 的净 资产 的 61.30% ;公司 对下 属公 司的 担保余 额为
229,585 万元,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