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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2-36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 年 5 月 9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保字 054 号)和相应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
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承字 054 号),由公司为家园药业 8,000 万元银行承兑
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2、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 东阳(保)
字 0068 号),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
(东阳)字 00638 号)借款期限的 12 个月内,为家园药业提供人民币 7,0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120220020579),
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010120220013221)借款
期限的 12 个月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裕制药”)提供人民币 7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保字 065 号)和相应主合同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承字 065 号),由公司为康
裕制药 1,462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汇票开
            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拟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1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22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15,000          77,44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2,162           26,539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持股                                    法定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比例(%)                                  代表人      (万元)
                                                                             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肥销售;技术
                                      浙江省东阳市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浙江普洛
                       2005 年 8 月   横店工业区                             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
家园药业     100                                     庄江海       12,650
                          25 日       (江南西二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有限公司
                                      路)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
                                                                             药品零售;肥料生产。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
                                                                             类)、颗粒剂、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外用)、
                                                                             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乌苯美司、
浙江普洛                              浙江省东阳市                           氧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头
                       1995 年 8 月
康裕制药    91.56                     横店江南路     马向红        8,375     孢他美酯、泛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
                           8日
有限公司                              333 号                                 橼酸二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
                                                                             利嗪、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他
                                                                             汀)、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麻黄碱、盐酸伪麻
                                                                             黄碱),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构经
                                                         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药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器设备租赁;房产
                                                         租赁;普通货物运输。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216,406.12   118,482.32   97,923.80     209,038.59   40,981.97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86,985.65   63,342.74    123,642.91    99,064.44    20,624.48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主

 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

 约定;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商

 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7,0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

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

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等)。

    (三)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7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

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主

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

约定;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1,462 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商

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

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319,388 万元;
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23,9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4.26%。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