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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2-46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生物”)为业务发展需要,与平汇有限公司【联邦
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共同合作设立孙公司“宁波普邦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普邦生物”)。宁波普邦生物注册资本 10,000 万
元人民币,其中普洛生物以自有资金出资 5,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平汇
有限公司出资 4,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重大事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平汇有限公司
    2、登记证号码:20186684-000-02-22-0
    3、法定代表人:蔡海山
    4、注册地址:香港尖沙咀赫德道 8 号 8 楼 D 室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普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7GB1NU9M
    3、法定代表人:金旻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 8 号 6 号楼 113 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经营;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
     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兽药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方式

                                                                       在2031年12月
 1       浙江普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00      货币       51%
                                                                        31日前缴足

                                                                       在2031年12月
 2       平汇有限公司                 4,900      货币       49%
                                                                        31日前缴足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
         1、甲方:浙江普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东阳市歌山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常青
         2、乙方:平汇有限公司
         所在地:香港元朗工业村福宏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蔡海山
         (二)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5 人组成,甲方推荐 3 人,乙方推荐 2 人。
         2、经营管理层:1、董事长与总经理岗位,甲方和乙方各推荐 1 人,甲方推
     荐董事长人选,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同时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财
     务高管甲方和乙方各委派一人,财务经理由甲方委派,财务副经理由乙方委派。
         3、合资公司设 2 名监事,甲方推荐 1 人,乙方推荐 1 人,后期可根据公司
     发展需要,可设立监事会。
         (三)其他约定
    1、合资公司产品产能变化或是其他重大问题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决策,需要
出资,由甲方和乙方按照股权比例出资。
    2、双方约定,协议签署后,要求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尽快完成相关产品决
策与工程改造、新公司设立、相关资质与合法性申报等手续,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进程。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普洛生物对外投资主要是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实现优
势互补,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
次对外投资后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