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2-01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2-66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 年 11 月 16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09200BY22BMJ63H)约定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保字 139 号)和相应主合同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承字 139 号),由公司
为康裕制药 1,99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汇
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3、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得邦制药”)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
银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763429990202200644-867)和相
应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6763429230202200644-967),由公司
为得邦制药 8,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汇
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1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22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3,000 16,90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990 29,498.4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8,000 43,980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持股 法定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比例(%) 代表人 (万元)
散剂、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颗粒剂
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柯城区东港
一路 51 号从事硬胶囊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
类)、片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颗粒剂
浙江巨泰 衢州市柯城区
1997 年 3 月 12,859.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青霉素
药业有限 100 新新街道彩虹 郑晓琴
19 日 34 类、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生产
公司 路4号
(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 机电设
备(不含汽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
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
类)、颗粒剂、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外用)、
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乌苯美司、氧
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头孢
浙江普洛 浙江省东阳市 他美酯、泛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橼
1995 年 8 月
康裕制药 93.5 横店江南路 马向红 10,875 酸二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利
8日
有限公司 333 号 嗪、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他汀)、
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麻黄碱、盐酸伪麻黄碱),
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药品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机器设备租赁;房产租赁;普
通货物运输。
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兽用原料药、医药
浙江普洛
1997 年 12 浙江省东阳市 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
得邦制药 100 阳学文 13,000
月 25 日 横店工业区 学品外)制造、销售;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
有限公司
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2021 年末财务状况(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38,665.53 14,969.69 23,695.85 30,609.66 2,733.65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86,985.65 63,342.74 123,642.91 99,064.44 20,624.48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135,771.54 68,643.31 67,128.23 115,847.36 18,364.64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宁波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3,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
款项之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二)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
约定;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1,990 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商
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银行承兑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之约定;
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银行
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
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
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352,078.4
万元;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59,033.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51.19%。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