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1-06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 年 12 月 21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0120800011-2022 年东阳(保)字 0210 号]和相应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
[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承兑协议)00569 号],由公司为得邦制药 3,1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
止(不超过 1 年)。
2、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工商银行分别签订《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 年东阳(保)字 0209 号]和相应主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承兑协议)00568 号],由公
司为得邦制药 5,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
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3、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120800011-2022 年东阳(保) 0212 号],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 年(东阳)字 01995 号]借款期限的 12 个月内,为
公司全资子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保字 156 号),
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2 年人借字 156 号)
借款期限的 9 个月内,为得邦制药提供人民币 1,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1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22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5,000 53,98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10,000 93,700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 公司持股 法定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人 比例(%) 代表人 (万元)
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
化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浙江普 浙江省东阳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
洛家园 2005 年 8 月 市横店工业
100 庄江海 12,650 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药业有 25 日 区(江南西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限公司 二路)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
品零售;肥料生产。
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
浙江普 兽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除
浙江省东阳
洛得邦 1997 年 12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
100 市横店工业 阳学文 13,000
制药有 月 25 日 制毒化学品外)制造、销售;
区
限公司 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
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216,406.12 118,482.32 97,923.80 209,038.59 37,044.11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135,771.54 68,643.31 67,128.23 115,847.36 18,364.64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银行承兑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之约定;
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3,100 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银行
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
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
(二)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银行承兑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之约定;
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银行
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 1 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
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
(三)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5,0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
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
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
(四)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1,9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9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款
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
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362,514 万元;
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66,01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 52.57%。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