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3 年 2 月 16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33100120230005769),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33010120230004052)借款期限的 1 年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
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
2、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33100120230006221),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33010120230004423)借款期限的 1 年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康裕制药提供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1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22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8,000 29,934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持股 法定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比例(%) 代表人 (万元)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
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
冻 干 粉 针 剂、 溶 液 剂 ( 含 外
用)、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
原料药(乌苯美司、氧氟沙星、
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
盐酸头孢他美酯、泛酸钙、盐
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橼酸
二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
浙江省东 胺、盐酸洛美利嗪、甲磺酸左
浙江普洛康裕 1995 年 8 月 阳市横店 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
93.5 马向红 10,875
制药有限公司 8日 江南路 333 他汀)、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
号 麻黄碱、盐酸伪麻黄碱),原料
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
构经营)生产、销售;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
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药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机器设备租赁;房产租赁;普
通货物运输。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86,985.65 63,342.74 123,642.91 99,064.44 20,624.48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3,0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 年,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
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
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
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
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入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5,0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 年,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
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
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
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
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入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
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54,314 万元,占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0.02%。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