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3-27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3 年 3 月 18 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分别签订《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3 东阳(保)字 0049 号】、《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0120800011-2023 东阳(保)字 0053 号】,约定公司在分别对应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3(东阳)字 00596 号】、《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3(东阳)字 00619 号】借款期
限的 12 个月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
邦制药”)分别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120800011-2023 东阳(保)字 0050 号】、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3
东阳(保)字 0052 号】,约定公司在分别对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0120800011-2023(东阳)字 00597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0120800011-2023(东阳)字 00611 号】借款期限的 12 个月内,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分别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3 年人保字 038 号),
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3 年人借字 038 号)
借款期限的 12 个月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康裕制药制药提供人民币 6,0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为下属 9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1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22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6,000 58,90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6,000 34,154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持股 法定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比例(%) 代表人 (万元)
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
兽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除
浙江省东
浙江普洛得邦 1997 年 12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
100% 阳市横店 阳学文 13,000
制药有限公司 月 25 日 制毒化学品外)制造、销售;
工业区
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
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
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
剂、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
外用)、混悬剂(含头孢菌素
浙江省东 类)、原料药(乌苯美司、氧
浙江普洛康裕 1995 年 8 月 阳市横店 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
91.56% 马向红 10,875
制药有限公司 8日 江南路 333 氟沙星、盐酸头孢他美酯、泛
号 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
素枸橼酸二氢钠、阿法骨化
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利嗪、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
星、辛伐他汀)、易制毒化学
药品(盐酸麻黄碱、盐酸伪麻
黄碱),原料药(盐酸金刚烷
胺,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
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
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药品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机器设备租赁;
房产租赁;普通货物运输。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2022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191,204.39 109,238.57 81,965.82 155,235.34 22,558.59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252,383.83 115,393.15 136,990.69 108,735.69 20,316.26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分别为 1,000 万元、5,0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
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
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等)。
(二)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分别为 5,000 万元、5,0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
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
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等)。
(三)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
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 6,000 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
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
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
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61,424 万元,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5.48%。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