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6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26 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项,其
中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配股申请已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获中国证监会主
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确保本次配股工作顺利完成,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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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拟将本次配股股东
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将授权议案
中除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外的其他各项授权期限延长至审议
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第 5 项、
第 6 项、第 7 项授权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除此之外,本次配股方案的其
他内容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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