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4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7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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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
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 2018 年 12 月 5 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3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1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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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
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公
开发行证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及相关附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
1.00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2.00 √
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配
3.00 √
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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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
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
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
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
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
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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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dshbgs@ghzq.com.cn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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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
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09:30—
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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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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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
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
1.00 √
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2.00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 √
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3.00 司 2016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
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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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
报或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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