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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6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4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王海河董事、秦敏董事、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
会议,其他 6 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
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工作
顺利完成,同意公司将配股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审议本议案的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作前述延长外,关于本次配股方案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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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
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2016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
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工作顺利完成,同意在前次董事
会、股东大会授权的基础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以及届时
的市场条件下,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
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将前述议案中除第 5 项、第 6 项、
第 7 项外的其他各项授权期限延长至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授权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
内有效)。股东大会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登载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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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16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国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
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3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1 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
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公
开发行证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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