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7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
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173 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
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
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
本期债券期限 3 年期,票面利率 5.71%,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完成认购缴款,最终发行规模 17.50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
净额已划入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债券认购人符合《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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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EALAND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邮政编码 530028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215,541,972 元
境内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国海证券
股票代码 000750
本次债券信息披露
刘贵明
事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71-5510626
传真 0771-55390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00198230687E
互联网网址 www.ghzq.com.cn
电子邮箱 dshbgs@ghzq.com.cn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经营范围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
销金融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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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取得深交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
函》(深证函〔2018〕173 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
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
的次级债券,公司本次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转让条件。
(三)本期债券发行情况
本次债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
力的合格投资者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
最终发行规模为 17.50 亿元。
本期债券名称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证券公司
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 国海 C1”,债券代码为
“118990”,期限 3 年,票面利率 5.71%,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完成认购缴款,最终发行规模 17.50 亿元。
(四)本期债券产品设计
发行主体: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
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 国海 C1。
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
规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次级条款: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普通
债之后;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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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
加速偿还本次次级债券的本金。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
利率将由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
定。
发行期限:2018 年 12 月 12 日为发行首日,发行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缴款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前述日
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
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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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
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将通过本次次级
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具体利息和本金支付办法将按照本期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本期债券无评级。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
商。
债券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
于本期债券在深交所进行挂牌转让的申请。本期债券的转让方和
受让方须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范,受让方须具备《证券公司次级债
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合格机构投
资者条件。发行和转让后本期债券持有人不得超过 200 人。自本
期债券到期偿付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
本期债券的转让服务。
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
格机构投资者,且不超过 200 名。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人杨帆,联系电话 1861059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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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
需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无评级。
(六)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根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光大证券签订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第六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生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重要约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
定,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
(八)登记注册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主承销商将根据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期债券的登记注册工作。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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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17.50 亿元,票面利率为 5.71%。
(三)实际认购的投资者
本期债券的实际认购对象为 10 名投资者,符合《证券公司
次级债管理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
合格投资者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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