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3-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
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
报告期内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并据此确定高级
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具体如下:
一、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18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相关会议决议,坚决贯彻“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严防风险”
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面对不利的市场环
境和业务受限的严峻挑战,主动适应经济金融新形势,积极践行
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强
化党建统领作用,完成了一系列强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公司经营
平稳有序。
二、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整体业绩,分管领域绩效目标,合规性专项考核,工作能力、
态度及作风等方面。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评议拟定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结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独立董事对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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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三、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构
成,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定,其
中绩效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同时,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
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奖金延期支付实施细则》的规
定,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绩效奖金的 40%采取延期方式支付,并
遵循等分原则在 3 年内发放完毕,延期支付的绩效奖金本金及收
益(如有)归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所有。在延期支付期间,高级管
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
公司可停止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未支付的延期绩效奖金。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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