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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斯太: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 斯太             公告编号:2020-081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
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起暂停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上市的具体措施
     2020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措施使公司生产
经营步入正轨,维护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多种
途径努力筹集资金,保持公司资金链安全,恢复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内部控制
管理,改善内部控制缺陷,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争取股
票恢复上市,具体措施如下:
    1、努力恢复生产经营:受公司土地房产被查封、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冻
结、诉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信用和生产受到影响,公司的经营层面受到了一
定的冲击,部分业务出现停滞现象。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合理增加资产收益,包
括但不限于对控股孙公司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增程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来战略的调整定位、补充流动性等措施的实施,积极布局新
的经营增长点,加快新产品产业化落地,将继续维护好新老客户关系,尽可能消
除本次危机对经营的影响。无锡增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仍在正常
进行,客户关系也无重大影响,其将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内外部条件,
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生产经营计划。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自身的
经营情况,采取了有效的经营方针调整,制定了相应的生产计划,目前生产经营
工作有序的开展中。
    2、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推进债务重整事项:鉴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银行
借款大部分逾期,且公司目前还存在多宗重大未决诉讼,公司面临重大债务风险。
一方面,公司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得到债权人谅解,努力达成
债务和解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公司债务。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参考其他上市
公司债务重整的成功案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排除后期将启动债务重整,通
过司法手段化解债务负担,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3、积极应对公司诉讼: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门小组认真清查和解
决公司所涉及到的诉讼事项,公司对已掌握到的诉讼资料进行梳理,并及时对外
披露。同时,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积极应对公司所涉及到的诉讼,仲裁等,将积
极争取有利于公司的判决,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针对公司相关未决诉讼,公司
将继续在律师的支持下积极与案件的相关当事方、管辖法院等进行充分沟通,争
取推动相关诉讼事项尽快结案,消除各种潜在影响。
    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新的管理团队进驻公司后,对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梳理了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落实授权、审
批和执行的职责分离机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公
司财务管理及印章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使用、登记及归档流程,规
范对外担保行为,规范资金收支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9-68219596
    传真:0519-68219582
    电子邮箱:stock@wxreet.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区武宜南路377号武进创新产业园2号楼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其他风险提示
    1、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诉
公司投资合同纠纷仲裁一案进展情况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获悉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武进管委会诉公司退还
相关奖励款一案,武进管委会要求公司退还一半的相关奖励款共计人民币
94,555,050 元。2020 年 4 月 22 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审理,裁庭给予
双方一周时间补充提交证据,并要求双方在 5 月 22 日前达成调解,否则将依法
进行裁决。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延长审理期限通知》,
现仲裁庭报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2、受债务逾期、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
结,公司资金十分紧张、流动性严重短缺,已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