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总裁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 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总裁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刘建刚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之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 未解除的人员情况和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三、经了解刘建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总 裁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建刚先生为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 吴振平 王德建 匡爱民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