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对外担保解除公告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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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0-- 01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1998 年8 月11 日公司为重庆海棠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重
庆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项下的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五仟万元的保证担
保。2004 年8 月9 日,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将上述信用证下债权余额的
保证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2006 年12 月25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将上述保证债权转让给Rui
Hua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瑞华投资控股公司)。Rui Hua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瑞华投资控股公司)将上述保证债权转让
给马鸿亮,债权转让、受让双方于2010 年7 月25 日将《债权转让通
知》及其附件送达我公司。
2010 年8 月20 日,本公司相关《对外担保诉讼终结公告》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0 年 9 月4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马鸿亮签发的《免除西藏矿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证责任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表示马鸿亮
免除我公司对其应承担的全部保证责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公司不再承担主债务人重庆海棠新材料有限公司对编号为
597BB1212、597BB1232 信用证项下债务承担的全部保证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
债权人免除保证人债务(责任)的,保证合同终止,保证人的保证债
务(责任)解除。
至此,公司1998 年8 月11 日为重庆海棠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
银行重庆分行提供保证担保形成的保证债务(责任)全部解除。
本次公告备查文件:
《免除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证责任通知书》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