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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矿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9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4-01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等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戴扬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16,691,0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24.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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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二○一三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二○一三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3 年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30,329.81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060,167.68 元;2013 年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4,182,961.82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 234,912,992.04 元。
    为回报股东,同时鉴于公司资金周转情况,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
开 展 , 本 年 度 利润 分 配 预 案 为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475,974,8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0.20 元现金(含税),


                                   2
共派 9,519,497.54 元。201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二○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
一四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 80 万元。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
6万元(含税)/年增加至7万元(含税)/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的合
理费用可以在公司据实报销。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3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拟向公司提
供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
之日起计算),在未来的一年期间内循环使用。公司以自有资产、存单、
保腾受益权为以上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1、表决情况:
    同意116,69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 瑜 贺鹏康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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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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