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此次资产核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此次资产核销事项有益于公司提高资产的质量,是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符 合公司长远利益,没有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议 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独立董事:甘启义 查松 张春霞 李双海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