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3-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西藏矿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3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1,615,335股新股,发
行价为2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4,335,475.30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
审 计 费 、 资 产 评 估 费 等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40,179,071.05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74,156,404.2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27日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XYZH/2010CDA4007-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8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于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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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最大化,西藏矿业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26,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
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
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
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不
存在证券投资的情况,到期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西藏矿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西藏矿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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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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