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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矿业: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9-03-29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0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合同项下业务开展与本合同之签订已经西藏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此会议
审议通过,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公司终端产品类型发生会一定变化,铬铁合金销售收入增加;同时,
与直接销售藏矿相比将保证藏矿固有利益,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3.合同期内仍存在因原材料价格变化、安全生产、合作方履约能力等不确定因素导
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合同的执行。

    二、    合同签署概况

    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西藏矿业”)全资子公司
西藏润恒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润恒”)与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广镍铬”)、 青海蜀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业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共同签署《铬铁矿委托加工协议》,合同期内预计委托加工方加工公司生产
的藏矿 4—4.5 万吨,各型进口铬矿 4.5—5 万吨。

    2.合同已经西藏矿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合同当事人

    1.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金广镍铬

    公司名称: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再荣。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镍铬合金及金属镍产品生产、销售;矿石产品的加工、销售。
    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该公司与西藏矿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2)蜀业公司

    公司名称:青海蜀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叙彬。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冶金炉料、铁合金产品、矿石及矿产品、煤炭及煤焦产品、化工原料的
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电子产品、五金机
电、零配件、仪表仪器、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创业大厦 208 室。

    该公司与西藏矿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西藏矿业最近三年未与金广镍铬或蜀业贸易发生过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合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原矿及主要辅材由西藏润恒提供,生产过程中及其前
后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所有权均归属于西藏润恒,金广镍铬、蜀业公司仅提供加
工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加工方资金前期资金投入要求较小,且加工方具备提供合同
项下加工服务所需人员、机器设备、场地、生产资质及其他必要条件;另《铬铁矿委托
加工协议》约定,金广镍铬与蜀业贸易就合同项下对西藏润恒所负之合同责任相互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综上,我公司认为加工方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   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加工基本内容:西藏润恒提供西藏矿业出产的品位不低于 45%部分铬铁矿石,
    南非出产的系列铬铁矿石以及焦炭,委托加工方加工为高碳铬铁。

    2.合同期:合同期自合同生效后暂定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均可以
    向对方提出继续委托生产的建议,双方可重新协商协议并确定合作期限

    3.加工费:合同双方根据矿石配比差异、铬元素回收率、市场行情、加工成本、辅
    料分担等因素协商确定加工费;加工费为含税价格且包含加工方实施加工之生产成
    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能耗、场地使用费等)、辅料成本、运输费等。

    4.结算与支付:双方于每月 10 日之前对上一个月加工方生产的产品数量进行确认
    并依据约定价款进行结算。

    5.所有权保留:合同项下原料、产品及副产品的所有权归西藏润恒所有。

    6.违约责任:西藏润恒逾期支付加工费,或加工方逾期开工生产的,违约方应向守
    约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加工方停产 30 日以上的,西藏润恒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连带担保:金广镍铬与蜀业公司就合同项下对西藏润恒所负之合同责任相互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

    五、   合同签订原因及可行性

   因目前公司铬铁矿主要销售区域青海地区大面积停工,西藏矿业铬铁矿原有消化渠
道面临较大负面影响,而同时铬铁合金市场空间仍较为充裕,故通过委托生产模式生产
铬铁合金并进行销售。该种业务模式下,相较于直接通过扩大销售范围销售铬铁矿,能
够部分消化西藏矿业所产铬铁矿石,减少运输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无需在生产
加工环节进行大规模投入,且业务开展灵活能够较大程度适应未来生产变化。

    六、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合同履行期内,西藏矿业终端产品类型发生会一定变化,铬铁合金销售收入增
加;同时,与直接销售藏矿相比预计一定程度减少藏矿价值损失。

    2.合同对西藏矿业业务独立性不构成负面影响,西藏矿业不因履行合同而对金广镍
铬或蜀业公司形成依赖。

    3.因合同之履行,西藏矿业从原有原矿石开采、销售业务模式部分转变原矿石开采、
加工并销售矿石加工产品,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价值,降低产品运输成本。

    七、   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但受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仍将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合同的执行。

    八、   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的签订,已经西藏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   备查文件目录

    1.《西藏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西藏润恒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青海蜀业贸易有
限公司签订的<铬铁矿委托加工协议>》。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