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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重大诉讼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0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8 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
矿业”)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请判决西藏中腾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腾”)按照与西藏矿业签订的
《工程承包框架协议》向西藏矿业返还履约保证金 3,000.00 万元,
并诉请判决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堆龙德庆区龙腾国有资产投资
运营有限公司、中资国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中腾
公司不能清偿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立案,并指定堆龙德
庆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 年 1 月 5 日,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受理了本案,案号为(2021)藏 0103 民初 110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案当事人:
     原告:西藏矿业
     被告 1:西藏中腾
     被告 2: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中腾股东)
     被告 3:堆龙德庆区龙腾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西藏中腾
股东)
     被告 4:中资国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中腾股东)
     (二)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1 月 28 日西藏矿业与西藏中腾签订《工程承包框架协议》,
约定西藏矿业预承揽西藏中腾一项土石方工程,西藏矿业在框架协议
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 3,000.00 万元;并约定,如 2019
年 3 月 1 日前,西藏矿业与西藏中腾不能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西藏中腾应退还西藏矿业所支付的保证金及利息。
    合同签订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之事由致使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此经双方协商,西藏中腾 2019 年 4 月 3 日出
具《还款承诺书》,承诺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之前归还西藏矿业保证
金 3,000.00 万元及利息(年利率 4.75%,自支付保证金之日计算至
实际还款之日)。但截至起诉之时,西藏中腾未按约定向西藏矿业返
还保证金及利息。
    同时,由于西藏中腾各股东均未实缴出资,且西藏中腾 2019 年
度报告中“资产状况信息”显示资产总额 99.19 万元、负债总额
942.48 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 950.00%,已经资不抵债,(2020)川
0104 执 2378 号裁定书亦显示西藏中腾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西藏中腾返还原告保证金 3,000.00 万元及利息
(2019 年 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利息计 252.20 万元,2020
年 12 月 8 日至实际支付日利息按照年利率 4.75%计算);
    2 、判决被告 西藏中 腾投资 发展有 限公司支 付原告 律师费 用
966,000.00 元;
    3、判决被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堆龙德庆区龙腾国有资
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中资国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未出资范围内
对中腾公司不能清偿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
仲裁事项。
    2019 年 11 月 20 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西藏
润恒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润恒公司)诉嘉峪
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宏电公司)票据追诉权纠纷一案(案
号(2019)甘 0271 民初 1123 号),润恒公司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宏电
公司支付款项 100 万元及利息。该院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开庭审理本
案,以票据承兑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涉嫌票据诈骗为由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作出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现润恒公司已向甘
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
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半年报问询函》。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