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9-10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 2021-060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或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
第 314 号),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
回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请你公司提供上述项目投资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名单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自查相关公告披露前后相关主体
是否存在接受采访、调研,是否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露有
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详细说明内幕
信息知情人与相关知情人是否存在敏感期买卖你公司股票
的情况。
回复: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项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承诺》和《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公司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根据问询情况,上述相关知情人不存在接受采访、
调研;不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露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
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请你公司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过去一个月对你公司股
票的交易情况,以及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你公司股票
的计划。如是,请说明详情并核查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利用相
关公告配合减持的情形。
回复: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过去一个月不存在
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票的计划情况。
经核查,上述主体不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减持的情形。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2020 年 6 月 29 日,西藏自治区人
民政府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
或“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日签署《西藏自治
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改制重组协议》,中国宝武增资扩股西藏
矿业发展总公司成立了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控股股东”或“资产经营公司”)间接控股西藏矿业。
根据中国宝武《关于间接受让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权项目补充相关材料情况的报告》(宝武字[2020]491 号文
件)的统一要求,控股股东从 2021 年 1 月 29 日开始推动西
藏矿业法人压减工作,把僵尸企业、空壳公司、没有实质经
营公司纳入了压减计划,2021 年截至目前,资产经营公司已
压减 5 家,法人户数从增资扩股之前的 18 家,压减到目前
13 家,后续预计还要做进一步的压减工作。其中藏华工贸就
是法人压减计划之一,前期由于和小股东的沟通较为困难,
近十余年的历史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宝武集团入主
之后,经过近 5 个多月的反复协商与谈判,到 2021 年 5 月
17 日,藏华工贸控股股东(资产经营公司)与小股东初步签
订了清算方案相关协议。由于该清算方案涉及上市公司合理
持股比例及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等经济行为,藏华工贸双方股
东在签订相关协议后,西藏矿业立即开展相关审批程序的报
批工作,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系统完成
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的备案工作;于 9 月 2 日收到中国宝
武同意藏华工贸清算方案及同意股票减持的批复,并同日收
到藏华工贸的《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当日收盘后,根
据相关规定,提交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的备案工作需要履行国务院国资委
相关审批和备案程序、藏华工贸清算方案及股票减持的批复
则需要履行中国宝武相关审批程序,西藏矿业作为下级子公
司,无法控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和审批进程,因此减持事项
和《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
目》披露时间不存关联性,公司不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减
持的情形。
3.你公司在 8 月 19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
告》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请结
合交易进程备忘录说明碳酸锂项目开始筹划的具体时点,你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和
完整。
回复:经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碳酸锂项目是西藏矿业的重点规划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时间较早:从 2020 年 7 月 1 开始启动了该项目的前期调研、
小试等前期准备工作,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安徽合肥开展
项目可研评审会,8 月 18 日,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召开了
班子会及党委会议,履行董事会审批的前置程序,8 月 25 日
召开董事会,获得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即对外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审批同意之前由于该项目属于临时性商业秘
密等情形,提前泄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同时该方案上董事
会审批时,亦存在方案不通过或修改调整的可能,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因素,若提前披露可能会误导广大投资者。同时,
公司做好了严格的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工作,并核
实了 2021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确认相关表述是真实、准确和完整。
4.你公司称碳酸锂项目成本比国内其他盐湖成本低 20%,
比锂矿提取价格低 50%-70%左右,成本优势明显,按 1/3 可
采比计算,资源潜在价值达 1500 亿元。请说明你公司得出
上述结论的依据,是否结合行业特点、市场发展趋势、产品
价格变动等情况对该项目进行详细评估与测算,是否充分分
析项目存在的潜在风险。
回复:为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在项目前期调研阶段,公
司特委托华宝证券针对锂资源进行了产业专题研究,形成了
《锂资源 2021 年展望及战略前景分析》专题报告,报告认
为预计到 2025 年后锂资源仍保持供不应求的局面,未来市
场投资机会较好,钾肥未来市场需求也会比较好。
同时,根据报告及公司前期实地调研的数据显示:电池
级矿石提锂的成本约为 5.5 万元/吨,部分锂辉石提锂成本
可达 7-8 万元/吨。盐湖提锂成本范围为 2-3.5 万元/吨,平
均约 3 万元/吨。扎布耶盐湖具有资源优势,开发成本相对
较低。项目可研充分考虑了市场发展趋势,保守测算提锂成
本约 2.4 万元/吨,与国内盐湖平均成本 3 万元/吨相比低
20%[(3-2.4)/3],与矿石提锂成本 5.5-8 万元/吨相比低
50%-70%[((5-2.4/5)-(8-2.4)/8]。因此,本项目相较矿石
提锂和国内其他盐湖提锂有较明显的成本优势。
另外,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郑绵平院士带
队)现场勘察后推算,扎布耶盐湖蕴藏的锂、硼、钾、铷、
铯等矿产总价值在 1500 亿元以上。新的储量核实,西藏矿
业已按照最新规范要求,启动了对扎布耶盐湖资源最新储量
核实和资源勘察工作。
此外,本项目建设地点高寒缺氧,每年可利用的项目建
设时间有限,工艺技术独特,建设难度较大,建设周期较长,
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和项目建成后产品需求与价格波动的
风险,在项目可研阶段已充分论证上述风险,项目可研技术
经济分析中,考虑西藏地区特殊的建设环境,项目投资比照
内地按照 1.6 倍(预算增加 60%投资)考虑;同时从审慎角
度考虑,为充分防范各种不确定风险,在效益测算时碳酸锂
价格选取为 45000 元/吨(目前市场价格已超过 11 万元),
副产品氯化钾价格选取为 1600 元/吨测算(当前价格 3000
元/吨左右),在这样较为保守的产品价格前提下,项目税前
内部收益率(FIRR)=11.23%、税后内部收益率(FIRR)=10.20%,
满足中国宝武集团对项目投资收益率的要求,说明本项目已
充分考虑到未来市场价格波动的潜在风险。
5.你公司称此次投资新建扎布耶盐湖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项目系公司开拓新业务领域,在工艺技术、生产流程、经
营管理方面均和原有项目存在较大差异。盐湖提锂是“一湖
一工艺”,全球范围来看尚无一个盐湖投产日即达产日,存
在进一步技改的可能。请说明碳酸锂项目与非公开发行扎布
耶二期项目的关系,请结合扎布耶二期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
你公司在工艺技术、生产流程、经营管理的储备情况、项目
地处高寒地带带来的工程难度等说明碳酸锂项目是否能够
按期建成与达产,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建成与达产的风险,若
有,请充分提示该风险。
回复: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是结合西藏扎布耶十几年来
的生产运营,论证太阳池结晶工艺目前相对最适合扎布耶现
场生产,但存在优化、提升的空间。2016 年起,公司在西藏
扎布耶现场开展太阳池结晶工艺的优化、提升试验工作。在
扎布耶一期技改工程项目完工后,鉴于项目工艺尚需优化,
效率尚需提升,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继续对现有工艺
进行进一步优化,延缓了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投资进度。
近年来,随着新型锂吸附剂、萃取剂的研发,以及膜法
的应用使得盐湖提锂技术有了迅猛的发展。宝武集团重组西
藏矿业后,根据扎布耶盐湖的特点,结合西藏地区的特殊高
寒条件和极高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比分析了吸附法、萃
取法和膜法等盐湖提锂技术的优缺点,进行了二期工程工艺
小试,最终以目前已经较为成熟的膜法、蒸发结晶等技术为
基础,结合十几年的生产经验,独创性的形成了“盐田蒸发
+膜分离技术+结晶蒸发技术”提锂技术路线。该技术路线与
国内其他国内盐湖提锂技术相比,更为适合扎布耶盐湖的生
产条件,体现了“一湖一工艺”的特点,且工艺路线中各项
单项技术均已相对成熟,且本项目可发挥中国宝武管理优势,
通过体系对接建立对应的管理体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但新工艺未经过工业化实施验证,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仍存在无法按期建成与达产的风险,为最大限度的降低
该风险,项目建设模式拟为“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运营总包),设三年委托运营期,目前正在招标,要求
应标方合同履约时要提供主工艺段全额保函或担保,保证建
设总投资不超出合同金额,控制投资风险;委托运营期内由
承包商负责运营,促进项目快速、稳定达标。
6.你公司称项目用电和蒸汽 100%来自配套“光热联产+
光伏”项目。因此前期规划时需结合盐湖二期、自治区电网
规划建设、光热站上网政策等情况,签署用电和用蒸汽协议,
避免因涨价带来产品利润下降等不利情况。
(1)请说明“光热联产+光伏”项目的规划与具体建设
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建成进而导致碳酸锂项目无法顺利
生产的风险,若有,请充分提示该风险。
回复:“光热联产+光伏”项目为清洁能源项目,碳酸锂
项目用能全部由“光热联产+光伏”项目提供。整体项目(盐
湖提锂+光热联产+光伏)无需外部能源供给,且基本无排放,
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拟采用“BOO”(购买能源
综合服务)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供应商,建设能满足
采暖季 35t/h,非采暖季 31t/h 的蒸气供应和 2.6 亿度/年的
电力供应且具备孤网运行能力的能源供应系统。计划与碳酸
锂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产”。
配套能源项目同样存在高寒地区建设难度较大,无法按
期建成的风险,为降低该风险,项目可研阶段进行了多次调
研,“光热联产+光伏”技术已经十分成熟,在国内外均有成
功应用的工程案例,项目可通过选择国内拥有专门的光热研
发团队和自主的光热核心技术,具备研发、投资、建设、调
试、运维一体化服务的单位并通过合同约定激励与惩罚机制
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实现与碳酸锂项目同步投产。
(2)请说明签署用电和用蒸汽协议是否存在重大障碍,
是否存在能源价格上涨的风险,若有,请充分提示该风险。
回复:在项目可研阶段对用电价格与蒸气价格与相关能
源供应商进行了咨询交流,在此基础上通过招标确定能源供
应商,用电和用蒸汽协议的签署不存在重大障碍;为避免能
源价格上涨引起的项目风险,拟在用能协议中约定在一定期
限内固定的电价和汽价。
同时,公司在本项目信息对外披露时,也充分阐述了该
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分别包括:
1)市场风险;但锂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目前包括氢
能源电池等均已有一定突破,不排除锂电池如同过去传统的
铅电池等随着电池技术研发的突破而被替代的可能,如被替
代,则未来锂的市场则难以预测;另外,由于新能源汽车带
动锂行业的投资,近年来锂的供应也迅速上升,正极材料产
能已经严重过剩,至少是结构性过剩,预计对锂市场会带来
更大的压力。
2)经营风险:本次投资新建扎布耶盐湖万吨电池级碳
酸锂项目系公司开拓新业务领域,在工艺技术、生产流程、
经营管理方面均和原有项目存在较大差异。盐湖提锂是“一
湖一工艺”,全球范围来看尚无一个盐湖投产日即达产日,
存在进一步技改的可能。
3)内控风险:项目地处高寒地带,建设条件艰苦,施
工范围广,工程难度大;项目在工艺技术、生产流程、经营
管理方面均和原有太阳池项目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加强项目
建设与运营的内部控制很重要。
4)技术风险:本项目的实施对技术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若“纳滤膜法除杂技术”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可能对标的公
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虽然本技术路线针对扎布耶卤
水已经过实验室验证,但是试验装置不能完全模拟现场条件、
对一些辅助工艺也未进行充分验证;这种情况下在大规模工
程化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风险。
5)能源环保合规性风险:本项目能源供应的风险主要
是电和蒸汽。由于当地电网极其薄弱,预判分析“十四五”
无法实现稳定电力供应,且周边无热源提供蒸汽,所以本项
目用电和蒸汽 100%来自配套“光热联产+光伏”项目。同时
本项目以“清洁生产”为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结合先进
的设备及控制系统,要将生产工艺与污染治理措施有机地结
合在一起,确保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控制,对周边大气、当地
地表水体及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公司对外披露时已经充分提示了风险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