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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矿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28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1-06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所在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
珠二路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以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15:00 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现场和网络)58 人,代表股份 118,544,80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7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5,981,4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26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563,31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3,046,8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83,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563,31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2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1. 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18,339,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2%;反对 20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4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0%;反对 20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72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
碳酸锂项目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18,511,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0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013,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02%;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4234%;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4%。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18,31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6%;反对 20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766%;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16,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347%;反对 2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8727%;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25%。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鹏康、胡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