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1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 号)核准、《关于同意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0〕282 号)同意,本公 司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八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41,615,335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18 元。截 至 2011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615,3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335,475.3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0,179,071.05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4,156,404.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0CDA4007-4 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 号)核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 行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5〕91 号)同意,本公司通 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非 公开发行方式向 3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44,844,363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45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844,36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8,623,593.35 元, 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矿业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 I、II 矿群南部铬 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 19,587,035 股,资产认购共计人民币 204,684,515.75 元 ; 其 余 发 行 对 象 以 现 金 方 式 认 购 25,257,328 股,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 263,939,077.6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09,433.92 元(其中:保荐承 销费用 15,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 1,509,433.92 元), 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429,643.68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CDA50025 号)。 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2,627.06 项目投入 B1 109,185.1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015.63 项目投入 C1 69,912.0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54.98 项目投入 D1=B1+C1 179,097.2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870.6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00.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00.4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如下: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2011年6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因募集资金账号发生变更,本公司会同保 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重 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4月,为了扩大与多家银行的合作,本公司决定 撤销原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开设的白银扎 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决定在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及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 和 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西藏银行 830000001018010815602 4,440.65 募集资金专户 西藏银行 830000004608510000437 14,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合 计 14,004,440.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2,627.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912.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银行利息) 67,405.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银行利息) 111,880.6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9,097.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8.8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入金额 分变更) 额 (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扎布耶一期技改工程 否 8,587.95 8,587.95 8,587.95 100.00 201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 是 33,910.45 3,739.79 3,739.7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白银扎布耶二期工程 是 27,165.19 44.55 44.5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尼木铜矿项目 是 47,752.05 9,996.10 9,996.1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收购罗布莎Ⅰ、Ⅱ矿群南部铬 否 26,862.36 26,862.36 26,862.36 100.00 2021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铁矿区 0.702 平方公里采矿权 罗布莎Ⅰ、Ⅱ矿群南部铬铁矿 否 18,349.06 18,349.06 2,506.13 17,984.93 98.02 2021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开采工程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2,627.06 67,579.81 2,506.13 67,215.68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11,880.61 67,405.83 111,880.6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手续费支出 0.09 0.9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 162,627.06 179,460.42 69,912.05 179,097.23 - - - - (1) 扎布耶一期技改工程:项目主体及附属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项目及项目财务决算工作,目前 验收尚未完成; (2) 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 白银扎布耶二期工程: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4) 尼木铜矿项目: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 罗布莎 I、II 矿群南部铬铁矿项目:项目于 2018 年 5 月 1 日正式开工建设。2021 年 6 月 4 日,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市、县应急管理局对罗布莎 I、II 矿群南部铬铁矿项目工程安全施工进行 现场验收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主体工程验收通过,存在部分分项工程尚未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为 5,053.98 万元,2012 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尼木铜业 5000 吨电解铜项目的自筹资金 4,651.80 万元,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用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为 9,705.7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总额(1) (2) (3)=(2)/(1) 日期 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 35,197.13 35,197.13 35,197.1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白银扎布耶二期工程 32,208.70 32,208.70 32,208.7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尼木铜矿项目 44,474.78 44,474.7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 111,880.61 67,405.83 111,880.61 - - - - (1) 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由于原募投项目的设计及工艺已不适用目前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盐湖资源绿色开发的要求 等,本公司 2021 年 9 月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决定终止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5,197.13 万元(包含银行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白银扎布耶二期工程:由于原募投项目设计工艺及技术落后,环保设计不能满足当前要求以及项目周边经营环境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化等因素,本公司 2021 年 6 月第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决定终止白银扎布耶二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 32,208.70 万元(包含银行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尼木铜矿项目:由于矿山铜矿品味比较低,开采成本高难度大,本公司 2019 年 11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 五次会议及 2019 年 12 月 16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本公司决定终止尼木铜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4,474.78 万元(包含银行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