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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矿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3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3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以电话方
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
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
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
件。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正职及副职、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分(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人员,符合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
十五条的规定,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
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
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
   5、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综上,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
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
励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2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26.39 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