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
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及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中的有关规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二、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
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
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检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诚信情况等相关资
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
恰当,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出具的《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风险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
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
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其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上述
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
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
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同意《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
牟文 王蓓 杨勇
邓昭平 严洪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