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4 日(星期日)下 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2 楼大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树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40 人,代表股份 3,906,027,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52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东及 股东代表 35 人,代表股份 3,496,587,051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8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 12,287,49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出席本次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 份 409,440,054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25%。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 议事项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会议议案均获得了通过。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东 序号 提案名称 获得 类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A股 3,496,154,051 99.9876% 433,000 0.0124% 0 0.0000% 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 H股 408,424,054 99.7519% 865,800 0.2115% 150,200 0.0366% 是 1 章程》的议案 合计 3,904,578,105 99.9629% 1,298,800 0.0333% 150,200 0.0038% 关于修订公司 A股 3,496,154,051 99.9876% 33,000 0.0009% 400,000 0.0115% 提案 《监事会议事 H股 408,424,054 99.7519% 865,800 0.2115% 150,200 0.0366% 是 2 规则》的议案 合计 3,904,578,105 99.9629% 898,800 0.0230% 550,200 0.0141% 关于选举公司 A股 3,496,154,051 99.9876% 33,000 0.0009% 400,000 0.0115% 提案 第九届董事会 H股 408,424,054 99.7519% 865,800 0.2115% 150,200 0.0366% 是 3 独立董事的议 合计 3,904,578,105 99.9629% 898,800 0.0230% 550,200 0.0141% 案 关于选举公司 A股 3,496,154,051 99.9876% 33,000 0.0009% 400,000 0.0115% 提案 第九届监事会 H股 408,353,854 99.7347% 865,800 0.2115% 220,400 0.0538% 是 4 监事的议案 合计 3,904,507,905 99.9611% 898,800 0.0230% 620,400 0.0159% 说明: 1.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需报监管部门核准/备案。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站(www.cninfo.com.cn)披露。 2.范立夫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获得监管部门批准,自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形成之时起正式履行职责。 3.蓝海林先生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其将于获得 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4.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说明 A 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提案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8,196,580 99.8597% 433,000 0.1403% 0 0.00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2 308,196,580 99.8597% 33,000 0.0107% 400,000 0.1296% 则》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3 308,196,580 99.8597% 33,000 0.0107% 400,000 0.1296%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4 308,196,580 99.8597% 33,000 0.0107% 400,000 0.1296% 事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苏敦渊、王浩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