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孙树 明董事长所提名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上述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经审查林传辉先生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林传辉先生有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经充分了解林传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 林传辉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 的要求。 4、基于以上审查结果,同意聘任林传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范立夫 胡 滨 梁硕玲 黎文靖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