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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一、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积
    极参加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规范、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会前独立董事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
    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独立董事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2021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范立夫          8            0             8             0         0        0/2

  胡滨           8            0             8             0         0        0/2

 梁硕玲          8            0             8             0         0        0/2

 黎文靖          8            2             6             0         0        1/2


          二、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
          2021 年,胡滨先生、范立夫先生、黎文靖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胡滨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胡滨先生、范立
    夫先生、梁硕玲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胡滨先生担
    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黎文靖先生、范立夫先生和梁硕玲
    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黎文靖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委员。
          2021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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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任期内,
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其所在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和咨询。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一)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照法定程序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29 日,独立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
文靖先生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经营管理层绩效薪酬分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担保情
况、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22 日,独立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
文靖先生对公司原董事长孙树明先生辞职、选举林传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长、聘任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聘任孔维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
官、聘任易阳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辛治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李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
见。
       3、2021 年 8 月 27 日,独立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
文靖先生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广发证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定》,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做到审计前后及时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独立董事亲自到公司进行考察和指导,在审计过程中听取审
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中有三位是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
事双重身份参与到审计前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发表意见。2021 年 12
月 16 日,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1 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就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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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方面进行了沟
通,并提醒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对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积极配合。2022 年 3 月 23 日,
独立董事听取了安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情况及初审意见的汇报。经与安永
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在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方面,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照《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和
临时公告进行检查;公司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相关职权,主动向独
立董事发送信息披露电子资料。
    2021年,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存在重大缺陷
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完整、实施有效。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履职,详见各位独立董事的述
职报告。
    (二)2021年,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三)2021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2021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2021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立夫     胡   滨    梁硕玲     黎文靖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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