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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滨)2022-03-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滨


           2021年,本人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地参与
      了广发证券重大事项的决策,规范、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相
      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
      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1年,本人独立客观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
      权票的情形。
           2021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胡滨             8            0               8             0         0         0/2


           二、2021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
           2021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
      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本人均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
      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2021年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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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20 年经营管理层绩效薪酬分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及公司担保情况、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22 日,对公司原董事长孙树明先生辞职、选举林传辉先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聘任孔维成先
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易阳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辛治运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27 日,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担保
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其他相关工作
    1、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方面,本人严格遵守《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规定》,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做到审计前后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参与到审计前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发表
意见。
    2021年12月16日,本人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1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
年度审计重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并提醒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对年度审计工作予以
积极配合。2022年3月23日,本人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听取了安永关于公司2021
年度审计情况及初审意见的汇报。经与安永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为:安永
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
当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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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方面,本人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相
关规定,对照《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进
行检查;公司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相关职权,主动向独立董事发送
信息披露电子资料。
    2021年,本人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存在重大缺陷的情
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完整、实施有效。
    3、在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规
范与完善。2021年4月21-22日,本人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国家高端智库论
坛暨2021年经济形势座谈会,并发表题为“大科技金融(Bigtech in Finance)平台
的监管”的演讲;2021年4月24日,本人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人民
日报数字传播主办的《中国金融科技燃指数报告(2021)》发布会——暨首届“金
融科技指数论坛”;2021年5月8日,本人参加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工商银行主办的
“大金融,大消费,大民生”时代高峰论坛,并发表题为“以数字消费券为抓手,
发展数字经济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建设”主旨演讲;2021年6月18日,本
人参加国家开发银行主办的“发展与金融——开发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并发表题为“新发展格局下开发性金融的机遇和挑战”的主题演讲;2021年7月8
日,本人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
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行为、监管挑战与政策
应对——《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发布会”,并围绕平台经济发表主题演讲;
2021年8月25日,本人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2021年度暑期专题研讨班”;
2021年9月26日,本人参加清华大学主办的“清华大学首届全球证券市场高峰论
坛”——暨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研究院成立仪式及成果发布会;2021年9月28
日,本人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价研究院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智库建设与评价高
峰论坛暨《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研究报告(2021)》发布会”;2021年10月21
日,本人参加北京市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主办的“2021北京金融街论坛”
分论坛“金融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发表题为“重塑金融科技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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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主旨演讲;2021年12月23日,本人参加广东证监
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广东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独立董事(胡滨):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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