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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广发03”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12183            债券简称:13 广发 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广发 03”公司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品种三)(债券简称:“13 广发
03”,债券代码:11218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支付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利息为 5.10 元(含税)/张。本
期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凡在 2022 年 6 月 16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3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 2022
年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品种三)
    2、债券简称:13 广发 03
    3、债券代码:112183
    4、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25
号文。
    5、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10 年,发行规模为 90 亿
元,票面利率为 5.10%。
    6、起息日:2013 年 6 月 17 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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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2)》(信评委
函字[2022]跟踪 0194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2、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3 广发 03”的票面利率为 5.1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3”派发利息人民币 51.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0.8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51.0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6 日
    2、除息日:2022 年 6 月 17 日
    3、付息日:2022 年 6 月 17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6 月 17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10%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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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前 2 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
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
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人,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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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51 楼
联系人:王硕、杨天天、刘伯勋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4163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6 层
联系人:聂冬云
电话:0755-83081482
传真:0755-82943121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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