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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22-07-29  

                          股票代码:000776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71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42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二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70 亿元(含),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二十四
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三个品种之间可全额互拨),品种一
简称为“22 广发 04”,品种二简称为“22 广发 05”,品种三简称为“22 广发 06”。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
行数量为 7,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
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120.39 亿元(2022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73.6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9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94.77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39 亿元、100.38 亿元和 108.54 亿元的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
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
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
                                      1
上市交易,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
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品种一期限为 3 年,品种二期限为 5 年,品种三期限为 10 年。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2.40%-3.4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2.80%-
3.80%,品种三的询价区间为 3.00%-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8 月
2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8 月 3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
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
面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
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
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
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
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
                                     2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
市场秩序等行为。
    15、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
    16、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截至本
发行公告签署之日,公司股票交易正常,经营稳定且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
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9、因涉及跨年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
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
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等文件。




                                     3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发行主体、本
公司、公司、广发证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评级主体
                              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授权,由发行人获授权人士决定,总额不超过人
本次债券                 指
                              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第二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债券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次级债管理规定》       指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

《深交所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广发证券现行有效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方   指
                              司”)
投行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安永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诚信国际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
评级报告                 指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
                              日和/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
工作日                   指
                              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4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

报告期末                  指   2022年3月末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注:本发行公告中,“不少于”、“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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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 广发
04”,债券代码为 148009;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 广发 05”,债券代码为 148010;
品种三债券简称为“22 广发 06”,债券代码为 148011。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
    6、债券期限:品种一期限为 3 年,品种二期限为 5 年,品种三期限为 10 年。
    7、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
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
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
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1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8 月 4 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6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
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品种三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32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4 日,品种二兑付日为
2027 年 8 月 4 日,品种三兑付日为 2032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划
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相符。
    25、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
    26、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
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28、质押式回购: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
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3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2 年 7 月 29 日)
                                    7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2 年 8 月 2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22 年 8 月 3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
   (2022 年 8 月 4 日)
                             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2 年 8 月 5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40%-3.4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
间为 2.80%-3.80%,品种三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00%-4.00%,最终票面利率由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 日(T-1 日)14:00-17:00,
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2 年 8 月 2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10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8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
例);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
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2 年 8 月 2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申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正确勾选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人确
认函》(附件二);
    (3)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
揭示书》(附件三)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21-23153509、021-23153508;
    联系电话:021-2315381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2 年 8 月 3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9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专业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0亿元(含)。

    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万
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2年8月3日(T日)至2022年8
月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专业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必须在2022年8月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申购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及正确勾选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人确认函》(附
件二)、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
示书》(附件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
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10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
人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
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
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
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2年8月4日
(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投资
者全称和“22广发04(或22广发05、22广发06)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
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22年8月4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
资者,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
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收款账户户名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1001190729013330090
   收款账户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工商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号        20304018
   人行支付系统号                  102290019077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            021907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11
电话:020-6633 8888
传真:020-8759 0021
联系人:刘海晖、陈孝钦、曹旭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洪军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有关经办人员:宋岩伟、王怡斌、贺婉婷、张智骁

(三)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电话:0755-22101049
传真:0755-82053643
有关经办人员:周顺强、郭锦智、高童

(四)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巍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电话:010-88366060
传真:010-88366650
有关经办人员:姜廷宇、胡海任、贾致忠



(本页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
       联系电话                                           经办人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品种一:3年期品种(询价利率区间2.4%-3.4%)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5年期品种(询价利率区间2.8%-3.8%)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三:10年期品种(询价利率区间3.0%-4.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可用。本期债券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2广发04,代码为:148009;品种二简称为:22广发05,
代码为:149010;品种三简称为:22广发06,代码为:149011。
    2、请将此表填妥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于2022年8月2日(T-1日)14:00-17:00之间连同
正确勾选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人确认函》(附件二)、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
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
簿记时间。申购传真:021-23153509、23153508;咨询电话:021-23153816。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认购人承诺:认购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
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
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
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
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8、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
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9、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
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发行人的
其他关联方;
10、申购人理解并确认,申购人为承销机构关联方的,申购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计划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12、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申购负责人签字:


                                                                                          (申购单位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专业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
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
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
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核查最终投资者是
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 否( )
    本机构已知悉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专业投资
者,已充分了解本次债券的认购的特点及风险。

                                             机构名称(盖章):
附件三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贵公司)更好的了解债券认购的相关风险,特为您(贵公司)提
供此份风险告知书,请认真阅读。投资者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
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
否适合参与。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
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
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仅限专业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
场风险等各类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
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
考虑是否认购。
    四、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
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您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
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细列明债券
认购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
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
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
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
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
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
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
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10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
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
章或业务专用章),于 2022 年 8 月 2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连同正确勾
选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人确认函》(附件二)、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且由其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
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投资者填写缺
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
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
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
前的均无效。
12、申购传真:021-23153509、3508;咨询电话:021-2315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