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股东为太仓德源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4,945,055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0.40%。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股份解除限售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中关于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13 号) 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向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君合投资”)、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太仓德源”)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23,626,373 股 ,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3.64 元 / 股 , 其 中 君 合 投 资 认 购 68,681,318 股,太仓德源认购 54,945,055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 人 民 币 449,999,997.72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756,183.9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39,243,813.75 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手续,并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君合投资与太仓德 源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股票过户至发行对象 名下起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限售期由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 2017 年 9 月 24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4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4,513,250 股增加至 528,139,623 股,其中君合投资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为 68,681,318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00%;太仓 德源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4,945,055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0.40%。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截至目前,公司未 发行新股,或进行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 本未发生变化。 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以 2017-060 号公告披露,君合投 资持有的公司股票 68,681,318 股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解除限 售。 二、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人名称 太仓德源投资 承诺期限内 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股票过户 2014 年 9 月 2013 年 09 相关承诺人 管理中心(有 22 日至 2017 至发行对象名下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月 27 日 未出现违反 年 9 月 24 日 限合伙) 承诺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日 期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54,945,0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4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名,限售股份持有人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质押的股份 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 序号 持有人简 流通股数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截止于 份数(股) 称 (股) 股份总数 售股份总 总股本的 2017 年 10 月 的比例 数的比例 比例 19 日) 1 太仓德源 54,945,055 54,945,055 39.67% 14.10% 10.40% 16,480,000 合计 54,945,055 54,945,055 39.67% 14.10% 10.40% 16,48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36,763,237 25.90% -54,945,055 81,818,182 15.49% 2、高管锁定股 1,759,283 0.33% 0 1,759,283 0.3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138,522,520 26.23% -54,945,055 83,577,465 15.82% 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389,617,103 73.77% 54,945,055 444,562,158 84.1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389,617,103 73.77% 54,945,055 444,562,158 84.18% 计 三、股份总数 528,139,623 100% 0 528,139,623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美达股份上 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时做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及其他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3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美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 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