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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达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3-06  

						   美达股份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美达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度,我们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共计召开 14 次
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其中现场会议 5 次,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5
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 4 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 亲自出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列席股
           参 加 董 席次数   席次数   方 式 参 席次数   东大会
           事会次                     加次数            次数
           数
李汉国          14    14        5       9        0        2
陈玉宇          7     7         2       5        0        2
杨燚            4     4         0       4        0        1
徐东华          7     7         3       4        0        1
袁红林          10    7         2       5        3        0
       对出席董事会议,我们均按规定发表相应意见,公司能够保
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
们对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如下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一)2017 年 1 月 24 日,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16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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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7 年 2 月 17 日,我们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三)2017 年 3 月 4 日,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美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提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7 年 4 月 24 日,八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审议通
过 2016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日常关联
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7 年 6 月 2 日,我们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玉宇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7 年 6 月 28 日,我们就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燚公司
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7 年 8 月 26 日,八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审议通
过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八)2017 年 10 月 28 日,我们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2017 年,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同
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17 年,我们监督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即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要求,完善公司治理,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基本上能严格按
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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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作为独立董事,2017 年我们
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
公司规范经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我们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先后为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和
发展战略、人力薪酬制度改革等项目综合研究,促进美达提升发
展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
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018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汉国、陈玉宇、杨燚
                                   2018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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