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0152021-04-27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关 于控股 股东 部分股 份被 司法冻 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
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
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
股东名 本次涉及股
第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 原因
称 份数量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人
致行动人
中国
青岛昌
进出
盛日电
口银 合同
新能源 是 109,359,973 70.60% 20.71% 2021-4-22 2024-4-21
行陕 纠纷
控股有
西省
限公司
分行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
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青岛昌盛日
电新能源控 154,911,124 29.33% 111,152,915 71.75% 21.05%
股有限公司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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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
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正在积
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
2.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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