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对公司九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提 出的《关于美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案》中,关于提名李坚 之、郭敏、吴晓峰、何洪胜、孙磊、吴道滨、陈玉宇、杨兴旺、黄艳 琼 9 人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各被提名人的简历等,没有发现他们有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提名上述人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 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陈玉宇 杨兴旺 杨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