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董事会增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增聘吴录金、周帆、陈文胜、洪流、李世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相 关履历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没 有被中国证券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拟聘人员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应具备的能力。 2、公司本次增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增聘吴录金、周帆、陈文胜、洪流、李世锋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