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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水泥: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1-11-07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江西水泥   公告编号:2011-45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万年青)

与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

号: 64032011280190),授信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间为一年。

因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和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万年青”)

自愿为玉山万年青提供担保,并分别与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编号:YB6403201128019001 号)编号:YB6403201128019002),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为化解风险,由玉山万年青做反担保,并签署《反

担保保证合同》。

     上述事项经过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由股份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相关公司基本情况

     1、南方万年青于 2007 年省工商局批准成立的,注册地:江西省

 南昌市。法定代表人:刘明寿,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硅酸盐

 水泥的生产和销售。

     南方万年青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15617.51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54904.14 万元,净资产为 160713.37 万元,营业收入为 257222.68

万元,利润总额为 26662.5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2717.83

万元。

    2、玉山万年青经玉山工商局批准成立,法定住所:江西省玉山

县岩瑞镇。法定代表人:江尚文。公司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

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等。

    玉山万年青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4744.2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44166.09 万元,净资产 40578.20 万元,营业收入 50540.97 万元,

利润总额 4624.94 万元,净利润 3441.72 万元。
                                    1.40%
                  股份公司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50%             50%
                             南方万年青

                                            80%          20%

                                            玉山万年青


    南方万年青为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编号: YB6403201128019001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1、本合同为最高额保证,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
下列债权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主债权,还

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3、保证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1.4、争议以及解决方式:协议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双方可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享有非排他性

的司法管辖权,争议期间,各方仍应该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2、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编号:YB6403201128019002

    2.1、本合同为最高额保证,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

下列债权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2、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主债权,还

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3、保证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4、争议以及解决方式:争议以及解决方式:协议产生的纠纷

和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享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争议期间,各方仍应该继续履行

未涉争议的条款。

3、甲方: 江西万年青水泥有限股份公司

   乙方: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丙方: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反担保保证合同》

    3.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甲乙双方根据与贷款人签署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所支付的任何款项,并包括《保证

合同》无效情况时丙方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

    3.2、保证方式: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3、保证范围:(一)借款人应向甲乙双方支付的违约金、赔

偿金、担保费等。(二)借款人清偿所支付的全部款项(本金、利息、

复息、违约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

   3.4、保证期间: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甲

乙方履行完担保义务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股份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提请 201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

授权的议案》,为化解和防范风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

需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不能按比例提供担

保的,需要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是续贷金额,截止目前为止,股份公司累计

实际担保(仅限于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为其子

公司之间)总额是 182881.00 万元,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78.35%,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合同;

   2、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